杀人碎尸,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早就有预谋?
聪明反被聪明误,犯罪份子许某某蓄谋已久,精心策划了一场轰动全国的绝情杀妻,残忍碎尸案。
第一、许某某为什么会选择在自家作案?这就是他的高智商之处,笔者总结出以下几个原因。
①、天助,利用下雨的雨声做掩护,防止女儿和邻居听到,而那几天一直在下雨。
②、下手成功率高,因为人在睡觉的时候是警惕性最低的时候。
③、对地理环境熟悉,家中关起门来无人看见,哪怕女儿发现,也在自己控制范围内。
④、作案之后,有充足的时间处理尸体,有充足的时间再次调整心态。
⑤、可设连环计,误导侦查方向,让侦查人员误以为是绑架案件或者私奔。
⑥、深知言多必有失,直接以自己睡着不知情为由,避开过多的讯问。
第二、案情梳理
①作案时间:7月5日凌晨
②作案地点:三堡北苑小区其家中
③作案动机:夫妻两在生活中产生矛盾,没有能及时化解,日积夜累,积少成多。男主角许某某,为人斤斤计较,小肚鸡肠对妻子多处产生不满,于是怀恨在心,并精心策划了这场高智商杀妻碎尸案。
④作案经过:许某某趁其妻子熟睡时,出其不意攻其不备,无情的将妻子来某某杀害并残忍将其分尸,将尸首丢入化粪池内。
⑤警方破案:历经19天时间,动用大量警力,人力物力,终于在7月22日下午,在该小区化粪池内找到被害人的人体组织。于是便对许某某采取刑事措施,经过策略性审问,许某某对犯罪现实供认不讳。
第三、最后总结
许某某可真是老谋深算,太过于自信,高估自己,以为巧设连环计,误导警方的侦查方向就能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,等待尸首腐化死无对证,自己就可以逃过法律的制裁。可谓是机关算尽,自以为天衣无缝。不料警方7月22日,在该小区化粪池内打捞到来女士的人体组织之后,便对许某某进行策略性讯问,许某某做贼心虚才不到10个小时的时间,就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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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的侦破就是对死者最好的告慰,
愿逝者得安息,警察叔叔们辛苦了。
来女士是被许某在熟睡后杀死并分尸分散抛弃?
对于一桩凶案,很多人都会以一种猎奇的心理来围观,现在网友最关心的恐怕是作案的细节,但警方顾及到社会影响和受害者家人,这方面不会有详细的公布。
对于我来说,最大的疑问是许某某手段如此残忍,小女儿又与其住在一个屋檐下,他是怎么做到不让小女儿知道的。
来女士与许某某是二婚,两人婚后育有一女,今年11岁,应该是上小学五年级。这个年龄段的孩子,已经开始懂事。按许某某的供认,他是7月5日凌晨将来女士杀害,之后连夜开始“工作”,直到小女儿醒来,然后再送小女儿上学,他去上班。
从警方在通报中,我们知道肢解现场就在卫生间。许某某与来女士居住的是一套不到60平的小两房,那这间房应该只有一个卫生,即便小女儿晚上没有发现,那早上起来总要上卫生间吧。经过一晚上的清理,就算软体组织已全部被冲走,但骨骼全都还在,许某某是藏在什么地方,来躲过小女儿的双眼?
另外,抽水马桶声音很大,为了减小水声,也为了更方便清理,许某某很可能将抽水马桶移开了(如下图),再开始冲刷。如果是这样,当再次装上后,抽水马桶周身的胶圈应该是新的。许某某并非水电工出身,马桶新上去后,会不会与之前有什么不同。
所以,这些细节,小女儿真的一点都没有发现。还是说发现了什么,但被父亲威胁了?因为在一个成人面前,孩子永远是没有反抗能力的,况且这个成人还是自己的父亲。
如果小女儿有发现,那小女儿学校放假后,还每天独自一人在家,由许某某每天中午送饭回来(许某某正常在上班)。小女儿不怕吗?天天把女儿放在凶案现场,许某某是什么心理?
来女士的大女儿一度曾怀疑是许某某害了母亲,在这个过程中,大女儿肯定有问过小女儿家里的一些细节,按现在的情况推断,小女儿并没有对大女儿说什么有利有细节,。反正后来寻人启事出来了, 大女儿悬赏10万元寻找母亲。
这桩凶案中,最大的受害者是小女儿。才11岁的年纪,不仅失去了双亲,却要承受世间最残忍的真相。她将何去何从,永远都是网友最关心的。
杀人碎尸案件有些什么样的共同特点?
我觉得有以下几个特点共同特点:
第一个特点:凶手杀人灭口还碎尸的原因,都是因为毁尸灭迹,这比较偏僻的树林或者河流消除证据,让警察难以查到他。
第二个特点:凶手都是性格比较扭曲的,才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,一般都是因为童年或者因为某一件事受到了强烈的打击和刺激,然后造成心理性格都非常的残忍和扭曲,才会这样做。
第三个特点:被害人让凶手恨到了极点,一般来说,像这种残忍的案件,都是因为被害人可能做了很伤凶手的事情,才会让凶手如此的残忍。
想说在生活中尽量不要与人结怨,俗话说,良言一句三冬暖,恶语伤人六月寒,也许你的一句不经意的话,就可能会很伤到别人,所以说话带人都要善良,都要宽和,如果你有一天真的犯法了天网恢恢,疏而不漏,只要你犯了法,总有一天会受到惩罚的,所以希望大家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。
如何看待日本东京连环杀人碎尸案?
来聊聊这个凶手的下场吧。
这种反社会的连环杀手哪个国家都有,放在中国,被抓到后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执行死刑,但日本比较不一样。
日本是发达国家里少数没有取消死刑的,而像这次连环杀人碎尸案,涉及多重命案,几乎肯定会被判处死刑。
然而,这个凶手很可能要经历漫长的等死过程。
因为日本从一审判刑到上诉法院的过程非常长,导致由犯罪至最高法院判刑往往需时5年以上(著名的东京沙林毒气事件案犯、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1995年被捕,2006被判死刑,直到现在还好好地活在监狱里)。
终审被判死刑后,还得法务大臣签字,才可执行死刑。
但由于多数日本法务大臣因政治主张或其他理由不愿当刽子手,推延签字,把包袱甩给自己的下任,导致不少死囚迟迟不被行刑。
据统计,由终审判刑至实际行刑,平均需时约7年6个月,到现在,日本仍有超过100名死囚尚待处决。
算一算,打官司平均要5年,实际行刑要7年,整个过程走下来,27岁的凶手已经是个中年人了。
而在这漫长的等待岁月中,死囚是怎样生活的?
日本所有死囚会被关押在单独房间,每周有2至3次机会“放风”,但每次仅限15分钟,且只限在露天的铁笼内向外望望。
囚室起居条件不差,但是除睡眠外不得躺下,只准坐在固定位置。严禁发出任何声响,更不许和隔壁囚犯交谈。
死囚除亲友和律师外不准与任何人接触,不许参与任何社交活动。
最残酷的是——死囚永远不知道何时要死。因为政府不会提前告知死囚行刑日期,直到当日被押往刑场前一小时,死囚才知道自己死到临头。
据监狱刑务官坂本敏夫评价,这种心理惩罚比任何刑罚都要大,“往往让囚犯焦虑不安。由于一般死刑都是在早上执行,于是每天早上时段,整个囚区空气都非常凝重,每人都会留意囚区内所有人一举一动。”
孤独、无自由、无消遣、无人可交谈、沉默地活着,每天要担心是否行刑,在死之前,凶手要过7到10年这样的日子。
宁波男子杀死路人并分尸?
象这男子其实早就该去精神病医院了,只是他的家人和周边亲朋好友没有太重视这个男子而已,实际上每个人都有来自各种不同生活压力或者是工作压力,在怎么压力也不会去街上杀人,我觉得这个男子精神上出现病变才导制去杀人。